为推进行政争议源头化解、就地化解、多元化解、实质化解,近日,区司法局、区人民法院联合建立了行政诉讼综治大联动工作机制,开创了府院联动新格局,有力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。
一是建立联席会议机制。区法院和区司法局共同召集联席会议,研究重点项目、重大工程及重大敏感事件,进行决策风险评估、矛盾纠纷分析研判,解决潜在法律风险和程序障碍;通报交流行政诉讼、行政复议、行政赔偿、行政裁决以及行政执法、行政执法监督等信息;解决行政诉讼、行政复议、行政裁决以及行政执法中需要协商问题。
二是完善诉前调解机制。区法院对到诉讼服务中心咨询的行政争议,主动了解案件成因,发现未经行政机关处理的,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行政处理、行政调解、行政复议等非诉讼方式解决。区法院对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,在遵循当事人自愿原则前提下,由行政争议诉前调解中心先行处理,调解中充分听取行政相对人和有关行政机关的意见,讲解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,耐心做好群众工作,引导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。
三是强化诉讼联动机制。区司法局与区法院通过联席会议、工作联系群等方式对行政调解和行政诉讼进展情况实时通报。区法院定期统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及行政诉讼裁判结果,及时向区司法局进行信息反馈。区司法局组织相关行政机关对败诉案件分析研判,制定预防对策,从源头上减少同类型案件发生。
下一步区司法局将继续扎实推进府院良性互动,健全常态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,完善府院联动新格局,推动行政争议诉源治理和实质性化解,为法治政府建设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。(区司法局)